公司股东可以用来出资的财产包括货币以及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以下为具体分析:
一、货币出资
货币出资是最常见且最直接的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人民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向公司出资,满足公司设立和运营的资金需求。货币出资具有流动性强、易于估值等优点,是公司资本构成的基础。
二、非货币财产出资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股东还可以用以下非货币财产出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可以用货币估价:即该财产的价值能够通过市场评估、协商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
可以依法转让:即该财产在法律上允许转让,且转让过程不会受到限制或禁止。
常见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形式包括:
实物:如机器设备、原材料、建筑物等。这些财产需具备实际使用价值,且与公司经营相关。
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出资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土地使用权:股东可以用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向公司出资,但需注意土地使用权的性质、用途及剩余年限等。
其他财产性权利:如股权、债权等,只要满足可估价和可转让的条件,也可用于出资。
需要注意的是,非货币财产出资需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确保公司取得完整的财产权。同时,对于某些特殊财产(如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等),由于其无法用货币估价或无法依法转让,因此不得用于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