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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意见(鲁人社发〔2014〕10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国有企业: 为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促进公平就业的重要作用 国有企业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职场法务 2026-01-03 7 阅读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意见(鲁人社发〔2014〕10号)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就业实名服务责任制的通知(宁人社办发〔2014〕8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管委会: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落实就业创业服务实名制工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就业创业服务实名制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认识不够到位、基础不够扎实、数据不够完整等问题,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仍有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区就业统计数据和就业监测数据的上报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实名制管理工作,强化落实就业实名服务责任制
    职场法务 2026-01-03 7 阅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就业实名服务责任制的通知(宁人社办发〔2014〕8号)
  •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4〕23号)
    各市、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意见》(青政办〔2013 〕146 号)和《关于印发2014 年全省城乡劳动力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 〕24 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实施,在总结经验、广泛摸底、协调磋商的基础上,制定了《2014
    职场法务 2026-01-03 7 阅读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4〕23号)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4 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 〕 9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云南省 2014 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统一考试职业、工作要求、时间安排、考核方案和综合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4 年我省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场法务 2026-01-03 15 阅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及标准。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一、二、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420元、1270元、1070元;一、二、三类地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2元、11元、10元。各类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职场法务 2026-01-03 9 阅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以下简称《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于9月26日颁布,于2013年11月1日施行。根据《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工作落到实处
    职场法务 2026-01-03 9 阅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41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盟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环保局、质监局、安监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工会、工商联、企联/企协,中央、军队、自治区驻呼各用人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客观合理地评价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更好地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
    职场法务 2026-01-03 8 阅读
    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41号)
  • 北京市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京人社督发[2014]59号)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为切实掌握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促进资金规范管理,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3号)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了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1、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2、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检查情况表
    职场法务 2026-01-03 12 阅读
    北京市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京人社督发[2014]59号)
  •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省直各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河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要求,省委组织部
    职场法务 2026-01-03 8 阅读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颁布2014年全市企业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40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企业职工增加收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文件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颁布201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2014年我市经济发展预测,201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3%;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4%,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为22%。
    职场法务 2026-01-03 9 阅读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颁布2014年全市企业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4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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