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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35号)
    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健全完善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颁布2013年全市企业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36号)要求,发布2013年我市住宿和餐饮业等六个行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职场法务 2026-01-03 7 阅读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35号)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3〕138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集团、总公司,中央在京单位及各类企业: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市政府批准,现发布我市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综合考虑我市2012年经济发展状况和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以及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和工资增长幅度等因素,确定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
    职场法务 2026-01-03 8 阅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3〕138号)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3] 151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 现将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2677元,月平均工资为5223元,比上年增长11.8%。 凡按2012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统计局 2013年6月6日 ( 责编:lhj
    职场法务 2026-01-03 8 阅读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3] 151号)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现将我省2012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公布如下: 据统计,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028元,月平均工资3336元,比上年增长12.7%。 说明:本数据不包括城镇私营单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统计局 2013年6月7日 ( 责编:lhj
    职场法务 2026-01-03 11 阅读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贯彻意见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省属、中央驻滇企业: 为全面提升我省企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工业强省和桥头堡建设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提出了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贯彻意见并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
    职场法务 2026-01-03 8 阅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贯彻意见
  •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0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2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在全省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职场法务 2026-01-03 10 阅读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活动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3〕208号)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28号)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480元;二类地区1280元;三类地区11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3元;二类地区11元;三类地区9.5元。
    职场法务 2026-01-03 8 阅读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28号)
  • 关于印发《201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178号)
    各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卫生局、扶贫办,各团市委,省内各高等院校: 现将《201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辽宁省卫生厅
    职场法务 2026-01-03 9 阅读
    关于印发《2013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178号)
  •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百日行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3〕386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驻晋及省属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促进大学生就业和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目标任务
    职场法务 2026-01-03 10 阅读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百日行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3〕386号)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27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以及《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126号)有关要求
    职场法务 2026-01-03 10 阅读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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