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50号)
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团委、中国人民银行各州市中心支行、各高等学校: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0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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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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