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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设立一个分公司,这个分公司的名下还能开设分公司吗?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总公司设立一个分公司,这个分公司的名下还能开设分公司吗? 网友咨询: 总公司下面设立了一个分公司,这个分公司的名下还能开设分公司吗? 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张烨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不属于法人企业
职场法务
2025-12-23
12 阅读
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会不会追究个人的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欠钱的问题,欠条是大多数人都会使用的一种文本,在关键的时候欠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那么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会不会追究个人的责任? 网友咨询: 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会不会追究个人的责任? 北京市智嵩律师事务所翟建律师解答: 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不追究个人的责任,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是有权代理行为。与公司之间并无连带责任,你没有还款的义务
职场法务
2025-12-23
13 阅读
内资企业可以转为外资企业吗,有哪些条件?
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内资企业能转为外资企业的问题。那么很多人会想知道这个问题的有关内容,并且其中含有怎样的法律知识。那么内资企业可以转为外资企业吗,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内资企业可以转为外资企业吗,有哪些条件? 广东鹏正律师事务所沈文霞律师解答: 可以转为外资企业。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不应该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 2、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方出资人。转型后
职场法务
2025-12-23
12 阅读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的签订,会具有法律效益吗?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的股东是有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之分,我们日常生活中会比较少了解到隐名股东拥有的法律效应。那么,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的签订,会具有法律效益 吗? 网友咨询: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的签订,会具有法律 效益 吗?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周岩律师解答: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签订具有法律 效益 。隐名股东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在我国法律条文中也没有这一名词。在司法实践中
职场法务
2025-12-23
12 阅读
隐名股东的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的资格继承是不是相同的?
日常生活中,常常会有人因资金不够或其他原因,在投资公司时,不方便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为股东,就以亲戚朋友等人的名义登记为股东,自己与该登记的股东签署协议来确认该股权的实际出资人是谁及权益的归属。那么隐名股东的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的资格继承是不是相同的? 网友咨询: 隐名股东的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的资格继承是不是相同的? 辽宁民聚律师事务所李敏律师解答: 不相同。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个人之间约定
职场法务
2025-12-23
12 阅读
将股东资格予以除名,公司能剥夺股东资格吗?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 ,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将股东资格予以除名,公司能剥夺股东资格吗? 网友咨询: 我在一有限公司拥有20%的股份,其他股东所持股比例为黄某40%、邹某20%、车某20%。2019年3月7日
职场法务
2025-12-23
14 阅读
已经注册过一家公司,还能当另一家公司的授权委托人吗?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那么已经注册过一家公司,还能当另一家公司的授权委托人吗? 网友咨询: 同一个人,他已经注册过一家有限公司了,可不可以再注册一家个体工商户呢? 上海市金马律师事务所李炳良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
职场法务
2025-12-23
14 阅读
股东已不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可以起诉公司吗?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 ,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那么股东已不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可以起诉公司吗? 网友咨询: 股东已不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可以起诉公司吗? 辽宁民聚律师事务所李敏律师解答: 如果股东已经不具备公司股东资格
职场法务
2025-12-23
14 阅读
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员工会有赔偿吗?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员工会有赔偿吗?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员工会有赔偿吗? 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解答: 1、如果是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其他均不变,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就不涉及员工赔偿或者补偿问题,也就是说股权转让与赔偿补偿没有必然联系。 2
职场法务
2025-12-23
10 阅读
公司注销后涉及的债权债务纠纷,被告主体如何确定?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那么公司注销后涉及的债权债务纠纷,被告主体如何确定? 网友咨询: 公司注销后涉及的债权债务纠纷被告主体如何确定?是否可以列公司清算人为被告?
职场法务
2025-12-23
1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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