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毕业就业见习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279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 为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服务水平,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自身权益,现就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在见习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纳入参加社会保险范围
职场法务
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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