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相较于一般的劳动者, 劳动法律对于处在“三期”内的 女职工 有特殊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 》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网友咨询: 企业是否能够解除和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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