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近日,记者获悉,陕西省税务局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达成全省征期变更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按月申报缴纳改为按年申报缴纳。 据悉,在多次收到缴费人希望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期由按月变更为按年的诉求后,陕西省税务局开始全面调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现状,并广泛征求税务基层单位,特别是西安、宝鸡等地市重点费源企业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期变更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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