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新华社沈阳5月8日电 (记者白涌泉)记者8日从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辽宁省人社厅等3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惠企减负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并进一步优化已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经营主体补缴方式。   通知明确,全省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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