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 为促进本市农业户籍劳动力(以下简称“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稳定就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农村劳动力 (一)符合《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关于用人单位招用本市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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