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一、基本案情 洛阳A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有限公司,登记股东有23人,另有隐名股东42人,隐名股东的股权由登记股东代持。全部股东都是原国有企业的职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时候,全体65名股东都参加,并按实际持有的股权比例对相应事项进行表决。初始公司章程中没有规定发生股东死亡、退休、离职情形时股权如何处置,规定了公司章程的修改按公司法规定办理。 因为种种原因离职的股东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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