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省直各厅局(单位)、中央在闽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职责分工的通知》(闽委编办〔2015〕244号),原由我厅承担的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职责调整由省教育厅承担,相应地“毕业生就业派遣”(含报到证遗失补发)、“自考生申领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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