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案件> 陈某于2012年4月进入某私营医院工作,2012年10月与该医院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及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2012年11月,医院以做医疗广告需要为由,收取陈某的执业药师证书,在事后却一直不予退还。2014年11月,陈某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经多次与院方协商解除合同未果,于是在同年12月以挂号信的形式向医院寄送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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