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八条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2013〕13号),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城镇化建设,完善养老保险衔接政策,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村户籍居民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纳入参保接续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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