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进一步做好有关待遇发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经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变更出生日期后,其领取待遇实际年龄已满60周岁的,由本人持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重新办理养老保障待遇核定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待遇核定的次月起按照新标准发放。其中...
用户评论
pro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