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案件由来 某制药厂因建造一制药车间需要招聘该项目的项目经理。2012年1月20日,李某经熟人介绍应聘至该制药厂。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1万元。工作期间,李某擅自更换墙体的建设材料,导致该车间的一期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单位造成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因为李某的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3年3月,该制药厂决定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人事部经理考虑到李某是熟人介绍进来的,为了双方的面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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