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幅度和办法 (一)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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