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2 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专业类别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部门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 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 分)。 二、请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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