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2012年3月,韩某应聘至某百货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11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1500元/月。2012年10月份,韩某无意中了解到,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因此公司将试用期定为6个月明显违法,且试用期内的月工资比转正后少700元,超期4个月,自己就少收入1600元。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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