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0日 广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 为做好“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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