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近日, 《工人日报》报道了一起补签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 某单位聘请了20多人工作,并从2008年1月1日起,与他们开始签订劳动合同,每3年一签。2012年1月,该单位人事部门发现,自2010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未与这些人重新订立新的合同。于是,该单位工作人员便到人社部门咨询,2012年新签订的劳动合同,落款日期能否为2011年1月1日,即倒签一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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