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案例◆ 邓小姐大学毕业后被一家公司录用从事文秘工作,已经工作6个月,但公司一直没有与她签订劳动合同,近日,公司通知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邓小姐在表示同意补签的同时,要求公司应依照未按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规定,向其补发6个月工资。而公司认为,此前公司已按照口头约定按月足额向邓小姐支付了工资,且现已决定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而拒绝了她的要求,并对邓小姐说要么补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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