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提出如下意见:   一、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   1、各统筹地区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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