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冀办发〔2014〕16号)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创业扶持资金   各市、县(区)要根据创业工作需要,安排一定数额的创业扶持资金,筹集渠道包括:本级财政预算单独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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