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2月29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同意,江苏从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二、三类地区由现行的2490元、2260元、2010元分别提高到2660元、2430元、2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地区由现行的24元、22元、20元分别提高到25元、23元、21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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