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公司法》中对股东会决议有简单多数,也也绝对多数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简单多数事项只要满足过半数即可。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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