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hive
职业方向
求职攻略
职场技能
职场心态
职场法务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王茂盛律师:上市公司隐名代持股,行为是否有效?
内容简介:上市公司不得隐名代持股权系对上市公司监管的基本要求,公司上市系列监管规定有些虽属于部门规章性质,但因经法律授权且与法律并不冲突,并属于证券行业监管基本要求与业内共识,并对广大非特定投资人利益构成重要保障,因此上市公司不允许隐名代持股。 网友咨询: 陆某和陈某之间系股权代持关系,陈某代陆某持有股份,以自身名义参与黄河旋风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明匠公司股权,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prohive
热门文章
母公司怠于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会产生哪些不良后果?
69阅读
内蒙古包头:从“线下跑”到“网上点” 智慧社保托起稳稳的幸福
53阅读
安徽庐江:“三强化”维护城乡居保基金安全
52阅读
浙江宁波:“三措并举”提升人社窗口服务效能
48阅读
刘林林:“互联网+医疗”让更多的人享受优质医疗
48阅读
宁夏中卫:筑牢健康屏障 当好百姓健康“守护人”
46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