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hive
职业方向
求职攻略
职场技能
职场心态
职场法务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兰天蔚律师: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责任承担范围如何确定?
内容简介:公司解散或者破产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后才可以进行注销登记,清算义务人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债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债权人的损失是否等同于债权范围呢? 网友咨询: 公司法规定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的,应当赔偿债权人的损失,那么股东的责任范围是以公司破产财产为限还是以债权人债权为限? 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兰天蔚律师解答: 首先看司法解释的条文是如何表述的...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prohive
热门文章
母公司怠于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会产生哪些不良后果?
69阅读
内蒙古包头:从“线下跑”到“网上点” 智慧社保托起稳稳的幸福
53阅读
安徽庐江:“三强化”维护城乡居保基金安全
52阅读
浙江宁波:“三措并举”提升人社窗口服务效能
48阅读
刘林林:“互联网+医疗”让更多的人享受优质医疗
48阅读
宁夏中卫:筑牢健康屏障 当好百姓健康“守护人”
46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