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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天蔚律师: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责任承担范围如何确定?
内容简介:公司解散或者破产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后才可以进行注销登记,清算义务人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债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债权人的损失是否等同于债权范围呢? 网友咨询: 公司法规定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的,应当赔偿债权人的损失,那么股东的责任范围是以公司破产财产为限还是以债权人债权为限? 北京观韬中茂(福州)律师事务所兰天蔚律师解答: 首先看司法解释的条文是如何表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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