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公司认缴制下,其实是放宽了股东的出资期限,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出资期限,履行期限未届满的,股东有权拒绝。但是如果公司债务无法清偿,债权人申请将认缴出资未到期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能否得到支持呢? 网友咨询: 张某作为甲公司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实缴了100万元成为公司股东,后来公司增资后,张某认缴了100万元,但是还没到出资期限,现在公司债权人要求追加张某作为被执行人,能否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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