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hive
职业方向
求职攻略
职场技能
职场心态
职场法务
登录
注册
首页
评论
评论:
公司以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
内容简介:2015年5月1日,A公司因资金不足,向其职工王某借款人民币50万元,双方并于当日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为6个月,在借款期间A公司按本金每月2%计算利息给王某,A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协议中签字确认。上述借款协议签订后,王某通过转账将借款交付了给A公司。A公司在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逾期后,仅于2016年5月26日,向王某归还了50万元本金,未支付约定的利息。A公司认为本案并非民间借贷...
用户评论
用户名
评论内容
提交评论
重置
prohive
热门文章
母公司怠于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会产生哪些不良后果?
69阅读
内蒙古包头:从“线下跑”到“网上点” 智慧社保托起稳稳的幸福
53阅读
安徽庐江:“三强化”维护城乡居保基金安全
52阅读
浙江宁波:“三措并举”提升人社窗口服务效能
48阅读
刘林林:“互联网+医疗”让更多的人享受优质医疗
48阅读
宁夏中卫:筑牢健康屏障 当好百姓健康“守护人”
46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