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吴某系A上市照明公司的创始人。2012年至2014年8月间,吴某累计将A上市照明公司资金人民币5.565亿元挪归其个人使用未能归还。2014年年初,吴某授意A上市照明公司财务人员将A上市照明公司重庆子公司的一笔370万元废料款不转入公司财务部门入账,供其本人使用,并将变卖废料的原始财务凭证销毁。2014年8月,吴某遭到A上市公司大股东B公司的罢免,掀开了A上市公司的创始股东与大股东“内斗”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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