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李某系A公司职工,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2016年1月3日,李某骑车回家途中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后于送医途中不幸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钱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事件发生后A公司为李某申请工伤认定,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为工亡。2016年5月,李某的近亲属共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法院判决货车司机钱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其中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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