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A公司准备挂牌,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公司部分高管进行股权激励,但是对用于激励的股权来源以及股权的数量争论不休。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张华东律师解析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经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但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并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也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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