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某建筑企业,营改增前都是缴纳营业税。2016年5月1日后,国家全面营改增实施后,该企业也开始缴纳增值税。由于营改增前该企业不涉及进项抵扣的问题,因此税务处理比较简单。营改增后,缴纳增值税,企业想要少缴税必须通过取得供应方的进项发票财务才能抵扣少缴税。同时财务人员习惯于过去营业税的账务处理方式,现在改成增值税后,账务处理有些混乱,面临暂时的发票管理风险。 北京市尚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吴玮律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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