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风险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得随意转嫁给劳动者,除非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对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盛玉律师以案说法 李某系某公司机械维修工,每月工资8000元。2016年4月,公司因机器故障引发一起生产事故。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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