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网友咨询: 我有一个朋友在某工厂上班,因个人感情问题,引发精神病,无法正常上班,请问,该工厂能否与他解除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第二十八条规定...
用户评论
pro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