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郭帅律师以案说法 李某自2010年8月1日起在某公司上班。2013年,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拖欠李某11个月工资未发。多次催要无果,李某遂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庭调解,公司向李某支付了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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